自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城乡农贸市场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试点工作以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次深入农贸市场调研摸底,谋划制定《桃源县城乡农贸市场专项检察监督实施方案》,组织各职能部门协调座谈,凝聚共识,并联合桃源县农业局、桃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桃源县城桃花路的漳江农贸市场进行了集中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市场内虽然设立了农产品残留检测点与农产品检测结果电子显示牌,但并未对市场内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实地抽样检测。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桃源县检察院当即向桃源县农业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一是以桃花路漳江农贸市场为重点,对已进入农贸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一次抽样检验,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二是从机制上加强对其他农贸市场产品销售区监督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保障“菜篮子”安全。
桃源县农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目前已经根据检察建议采取三项措施予以落实,并在城区根据县政府授权的三大市场进行了整改:一是组织了一次专项督查,由该局分管领导带队,对政府要求入驻的城区三大市场的抽样检测工作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督查,二是开展了一次风险监测,在已完成当天日常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对城区三大市场内销售的农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共抽检各类样品60批次,样品合格率100%,三是进行了一次专题部署,组织检测中心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人员责任,会议明确:继续协助市场开办方对果蔬批发市场、漳江及荷花农贸市场蔬菜产品进行日常抽检,延长漳江及荷花市场值班时间,由原来的5:00-8:00调整为5:00-10:00,下半年完成抽检任务18000批次以上,经检验确认不合格产品100%予以监督销毁,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市场内蔬菜产品进行不定期风险监测。
民以食为天,加强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桃源县检察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回应、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守护老百姓“菜篮子”安全。(通讯员 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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